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2月19日訊 (記者朱國旺 郭文培)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當前,疫情防控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然而有人卻在網絡空間捏造事實、撒播謠言、制造恐慌。為此,中國經濟網推出中經謠言粉碎機系列報道,為公眾還原真相。我們呼吁:科學防控,抗擊疫情,做謠言終結者!
謠言粉碎機一:央行擬調整MPA中房地產信貸相關考核指標?不實!
據中證網,記者17日從央行獲悉,近日,市場有關央行擬調整宏觀審慎評估(MPA)中房地產信貸相關考核指標的說法不屬實。
人民銀行將繼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則,落實房地產長效管理調控機制,統籌做好房地產金融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謠言粉碎機二:上海有醫院把全白肺病人放回家?不實!
2月17日,一則“上海據說有醫院把全白肺的病人放回家了,連疑似都沒有報”的微博帖文引發網友關注。
上海市公安局回應:經向上海市衛健委了解,上述信息不實。警方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找到發布人陳某(女,37歲)。據調查:陳某承認自己將道聽途說的不實信息添油加醋后,在微博上發布。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謠言粉碎機三:格力電器一班車司機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核酸檢測顯陰,醫學觀察中!
近日,網上傳出一則消息“格力電器一班車司機馮某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曾接送員工上下班”,引起了許多市民的不安。
據珠海發布:“馮某確實為格力電器運輸公司班車司機,但不是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經與中山市疾控中心了解核實,目前班車司機馮某及其兒子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已排除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現分別在指定酒店和醫院做醫學觀察。此外,調查過程中發現2月12日馮某曾與同事胡某、孫某、張某一起在胡某家中進行聚餐。為此,珠海市疾控部門也對除馮某外的3名司機進行了核酸測試,結果呈陰性。”
謠言粉碎機四:亂上街被抓去體育館考黃岡密卷?學習防護知識!
16日,一條武穴“抓住閑逛者要考《黃岡密卷》”的消息被多地網友轉載。甚至還有網上發了照片,圖片顯示,一群人戴著口罩的人坐在一處空曠室內地上搭起的地鋪上,兩名執法人員站在過道上。
據黃岡政府門戶網:“2月17日,武穴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工作人員回應稱,學習內容主要是新冠肺炎的防疫知識,比如公共場所應該怎么防護,學習時間也不會很久。用于學習的體育館會安排專門人員做好消毒、體溫測量等工作,避免出現交叉感染等情況。這項措施的主要目的是提醒、警示,希望居民減少外出,做好居家隔離。目前,武穴警方網監部門已介入調查中。”
謠言粉碎機五:外地來滬人員進不了小區在路邊搭帳篷?誤會!
18日,一段抖音視頻在網上流傳,稱上海市靜安區奉賢路一小區門口,有外地來滬人員因進不了小區而在小區門外搭帳篷自我隔離。
據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官方微博:經查,系網友誤解。該處為街道設立的來滬人員信息登記點,帳篷系因天氣降溫為保障志愿者健康所搭設,供志愿者休息避寒。
謠言粉碎機六:齊齊哈爾市集中關閉所有超市和社區便利店?
2月17日起,齊齊哈爾市部分網民的微信群和朋友圈中流傳“所有超市全部停業”“社區倉買(便利店)全部封閉”等消息。
據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齊齊哈爾市委網信辦回應,經過與市防疫指揮部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核實,上述單位均未發布過涉及該內容的通知和公告。商超布局會根據各縣(市)區具體要求進行合理開放,請大家不要信謠傳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謠言粉碎機七:濟南濟寧解散所有微信群?系謠言!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濟寧解散所有微信群”。
經濟寧市委網信辦、濟寧市公安局核實查證:此網絡傳言系謠言。
謠言粉碎機八:部分城市3月2號開學?以正式發布為主!
近日,一張名為“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工作安排情況匯報”的截圖在網上瘋傳。截圖顯示,這是一份學校開學安排情況的討論稿,對開學時間作了初步安排,并有如下表述:“根據省政府2月6日《公告》精神,如無新的變化,原則上學校將于3月2日開學。”
記者查詢發現,該截圖在杭州、寧波、長沙、安慶、成都、濟南等多地流傳,且當地相關部門已及時辟謠。
謠言粉碎機九: 濮陽市婦幼保健院一醫生感染且隱瞞其父有武漢出行史?造謠者已被拘留!
濮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經查,濮陽市婦幼保健院醫生魏**未感染新冠肺炎,其父親1月以來在老家居住,無武漢出行史。目前,造謠者崔**因散布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謠言粉碎機十:2月18日起邯鄲市區開始限行?虛假信息!
近日,有微信朋友圈傳“2月18日起,邯鄲市區開始限行,部分縣區同步限號。”
邯鄲網警巡查執法:經向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求證,該內容為虛假信息。 ?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請廣大網友不聽謠、不信謠、不傳謠。特殊時期,發現造謠現象及時向網信、公安部門舉報,共同維護網上清朗環境,為阻擊疫情貢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