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14日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當前,疫情防控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然而有人卻在網絡空間捏造事實、撒播謠言、制造恐慌。為此,中國經濟網推出中經謠言粉碎機系列報道,為公眾還原真相。我們呼吁:科學防控,抗擊疫情,做謠言終結者!
謠言粉碎機一:上海出來3000例確診病例?假消息!
上海衛健委:網上關于“昨天疫情大爆發,上海出來3000多例”的傳言,純屬謠言。上海每天兩次發布確診病例、排除疑似病例、出院病例等相關數據,完全透明公開。另外,根據國家衛健委印發的診療方案,湖北以外地區的診斷標準沒有變化,也就是說,上海的診斷標準沒有變化。
謠言粉碎機二:到醫保定點藥店買口罩、酒精?北京醫保局:假的!
近日,微信朋友圈流傳消息稱:“北京88家醫保定點藥店開始供應口罩,一次性口罩13元/10個,75%的酒精8.5元/瓶,每周二、周五憑身份證平價購買”、“北京市1000多個定點藥店開始投放口罩了,可以限量購買,1個人憑身份證只能買5個!”同時還鏈接了北京醫保局網站上的定點藥店查詢網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假消息,不是醫保局發出的。
謠言粉碎機三:新冠肺炎治愈后會留后遺癥,比SARS嚴重?未發現有明顯后遺癥!
真相:鐘南山在北京衛視《養生堂》“疫情防控特別節目”中表示:到現在我沒有發現有很明顯的后遺癥。治愈的可能以后會大量增加。
中日友好醫院肺炎防治專家組組長、呼吸4部主任詹慶元在31日的國家衛健委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臨床發現主要累及肺,對輕癥的患者沒有后遺癥,對于重癥患者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會遺留一定的肺損害修復變化,比如肺纖維化。他強調,肺的修復能力非常強,可以修復絕大部分的肺纖維化,但對極重的極少數患者,可能會在較長的時間內留下一點肺纖維化,要加強后期隨訪。
謠言粉碎機四:漢口銀行員工穿防護服擺拍? 自購非醫用防護服,向社會道歉!
2月12日,網絡視頻反映“紅梅里社區有人穿防護服擺拍”。
漢口銀行:我行自2月8日起,根據上級要求組織干部員工下沉社區協助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安排20名干部員工到江漢區漢興街紅梅里社區,積極協助開展“四類人員”排查、社區防控網格化管理、困難群眾關愛幫扶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我行自購非醫用防護服供下沉社區的干部員工使用。2月12日中午,為鼓舞士氣,激發干部員工抗擊疫情的責任感,領隊在午餐交接班時組織員工合影。個別員工完成工作交接班后,對使用過的防護服處理極不規范,行為惡劣。
上述行為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深刻反映出我行黨委在組織參與社區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認識不到位、工作措施抓得不細、工作紀律要求不嚴、教育培訓不深入等問題。在此,特向社會各界誠懇道歉!
謠言粉碎機五:200人在柳江晉航農莊隔離?謠言!
近日,柳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網警接到網民舉報稱,有網民在微信群發消息稱“進德鎮晉航生態園已拿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人)來隔離了、拉了200多人來隔離”。該信息引起廣大市民恐慌。
柳州網警立即對以上消息進行核實。經向柳江分局等相關部門核實,以上消息不屬實,柳江轄區公安機關也未接到“200人在柳江晉航農莊隔離”的相關警情,請廣大市民不必恐慌。
謠言粉碎機六:武漢市空氣中SO2指標濃度上升明顯
最近,有國外網站報道,武漢市空氣中SO2的指標濃度上升明顯,引發了人們的關注。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會同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中科院等有關專家對相關數據進行了認真查驗,經仔細對比核實,該網站發布的武漢市SO2濃度上升一事嚴重失真,其SO2濃度數據不可信。2月3—9日,武漢市SO2濃度整體均處于較低水平。另據監測結果顯示,2020年春節以來,武漢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總體穩定,除2月5日輕度污染(首要污染物 PM2.5)外,空氣質量均為優良。
謠言粉碎機七:吃益生菌能防治新冠肺炎? 虛假宣傳!
近日,有微商從銷售防護用品轉向銷售保健食品及普通食品,并用編造、斷章取義等手法歪曲專家觀點,將食品包裝成“防治新冠肺炎”的藥物,如推銷益生菌類食品,宣稱“吃益生菌能防治新冠肺炎”。
真相: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回應指出,任何食品(包括益生菌類食品)宣稱具有預防或治療“新冠肺炎”功效的,都屬于虛假宣傳。目前沒有證據顯示腸道微生態調節劑能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正常人不宜將藥用益生菌當作保健品或簡單的非處方藥隨意服用。
謠言粉碎機八:“14天隔離法”能實現口罩循環使用?不科學!
近日,網上流傳著一個所謂“口罩14天隔離法”的帖子,具體來說:“準備15個口罩輪流用,一天一個,每個用完密封起來,即第一個口罩用完第二天開始‘隔離’,等它‘解除隔離’即1+14=15天,也就是第16天時可以再用第一個,依次類推”。網友的依據是,人要求隔離14天,口罩也隔離14天,應該也安全了吧?
真相:這樣的方法不科學,戴過的口罩,上面多少都會吸附空氣中的污染物,其過濾效能也會隨著使用時間的增加而降低。能不能重復戴最主要取決于戴的次數和時間,以及戴著去過哪里,還有保存方法。如果戴口罩去過醫療機構,近距離接觸過有發熱咳嗽癥狀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居家醫學觀察者、疑似或確診病例;口罩被血液、鼻涕等污染,或變臟、有異味;口罩出現破損或變形(特別是硬質口罩),都不可以再重復利用,應當立即丟棄。
謠言粉碎機九:泰安新冠肺炎患者偷跑正全力抓捕?謠言!
日前,一則“泰安良莊鎮患者偷跑出來,公安機關正全力抓捕”的消息在泰安網友微信群及朋友圈瘋傳。
經泰安網警核實,泰安良莊鎮并未出現相關情況,該消息系謠言,公安機關將針對該消息來源進行核查。
謠言粉碎機十:不戴口罩駕車被扣6分?
近日,一張“道路交通違法告知短信”的截圖在網上流傳,內容顯示為“【山東交警】您的小型汽車魯JXXXXX于2020-02-08 09:52在泰安市杏崗路金陽大街四中路口,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了[未帶口罩]的違法行為(記6分)。請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內接受處理。”
經核實,系虛假信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人在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對于未戴口罩駕駛車輛被記分的處罰并沒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該短信內容無法可依,屬于虛假信息。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請廣大網友不聽謠、不信謠、不傳謠。特殊時期,發現造謠現象及時向網信、公安部門舉報,共同維護網上清朗環境,為阻擊疫情貢獻正能量。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郭文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