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 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監委對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總隊原總隊長(出入境管理局原局長)張青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青青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獎金、公款送禮、變相公款旅游,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違反國家財經紀律,違規套取財政資金;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騙取公款,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干部錄用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財物。
張青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青青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山東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