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8日電(記者齊琪)最高人民法院18日發布第二批共5件涉企行政強制典型案例,集中體現人民法院通過監督、糾正違法行政強制行為,依法保護經營主體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進一步防止同類行政違法情形的發生。
在某中藥材行訴湖南省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扣押財物及行政賠償案中,人民法院判決既壓實了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法律責任,支持了企業的合理訴求,也對藥品監管部門的專業判斷和執法權給予了充分尊重,兼顧了企業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政務誠信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基石。在某傳媒有限公司訴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強制拆除設施及行政賠償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確認強制拆除廣告牌行為違法并責令賠償損失,切實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為實現案件爭議一次性、實質性解決,人民法院作出賠償判決的同時,一并考慮并處理了涉案補償問題。
對中小企業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尤其要遵循適當性原則的要求。在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強制執行某潤滑油科技有限公司案中,人民法院通過司法建議方式,聯動監管部門對該公司不予行政處罰。同時通過教育、督促等方式對其加強指導,助力小微企業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