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假網紅“王海”們要失業了?最近,市場監管總局的官網上掛出了《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最受關注的一條是擬新增“不得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等規定。今后,只要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的,或者知假買假的,以及那些短期內對同一家商戶有大量投訴舉報記錄的,市場監管部門都不會再受理。
職業打假人一直是個有爭議的話題。有人支持,認為他們雖然是為了錢,但確實幫消費者出了口氣。比如王海,早在1995年就因打假索尼耳機成名,在全國普及了剛剛生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5年也被稱為“消費者維權元年”。20多年后,王海又打假糖水燕窩,倒逼網紅主播賠付,幫消費者獲賠了實打實的4000多萬元。
也有人反對,覺得職業打假人老是盯著包裝不規范、過了保質期等小問題,專挑小商小販捏“軟柿子”,搞得基層市場監管人員疲于奔命。有的人還偽造證據搞敲詐,企業為避免輿情,不得不花錢買平安。之前最高檢就曾發布案例,一對夫妻通過在食品包裝內放置異物,兩年內向17家電商企業敲詐勒索高達206次。
新規就是要打擊這些“釣魚式打假”,強調投訴舉報要合法合規,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同時,對惡意投訴等違規行為加大打擊力度,如果發現投訴舉報人有掉包、造假、篡改生產日期等情形的,不光不受理,還將移交給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這種機制既阻隔歪風,又保留清風,避免“一刀切”限制消費者正當維權,能夠為企業營造安心經營、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補上了過去漏風的窗,還要打開維權的門。為什么職業打假能存在30年?因為人們關注職業打假,本質上是在關注跟自己息息相關的問題。
“普通人維權怎么這么難?”就像網友吐槽的:“買個東西還要先考個資格證嗎?”職業打假人至少讓老百姓覺得,市場上還有雙眼睛在盯著奸商。
“消費環境怎么這么亂?”職業打假在網上最火的時候,恰巧是網購興起、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監管跟不上的年代。王海能火30年,跟他及時轉型網絡打假分不開。
小商販有多大錯?小超市賣瓶過期可樂,是該罰到傾家蕩產,還是以教育為主?這個度,職業打假人從來沒把握好,之前有的行政處罰也存在小錯重罰的情形,激起了公眾對弱勢群體的同情。
說到底,當人們討論王海的時候,真正關心的是自己買到假貨能不能痛快退賠,商家使詐會不會有人管,維權過程能不能別那么折騰。只要12315真管用,職業打假人自然就沒了市場。
新規讓“王海”們的生意黃了,但這恰恰是個契機。30年來,我們見證了職業打假從“維權先鋒”到“灰色產業”的滑落。就像不能指望“職業醫鬧”來改善醫療服務一樣,凈化消費環境也不能靠“職業索賠”。“王海”們退場后,更需要建立正規的維權機制,比如便捷高效的維權渠道、有力的公益訴訟制度和完善的行政監管體系。讓商家不敢售假,讓維權不再是“技術活”,這才是最值得期待的變化。(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佘 穎)